石嘴山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石财罚〔2025〕1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5-03-11 00:00:00

石嘴山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石财罚〔2025〕1号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供应商二、行政相对人名称:淮安市平安文体橡塑有限公司三、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石财罚〔2025〕1号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六、违法事实:供应商提供的河南誉辉实业公司设备、温州豪跃科教设备有限公司设备的设备型号和提供的环境证书中设备型号不符。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八、行政处罚类型:罚款九、处罚内容:罚款4000元十、罚款金额(元):4000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5-01-23十二、处罚机关:石嘴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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