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坡头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卫沙财罚〔2024〕2号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供应商二、行政相对人名称:宁夏中卫市跃强商贸有限公司三、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卫沙财罚〔2024〕2号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六、违法事实:宁夏明泰通达工贸有限公司和中卫市跃强商贸有限公司投标人联系电话相同,并且两家公司委托同一家广告公司制作两家公司的标书并办理投标事宜,属于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七、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八、行政处罚类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九、处罚内容:罚款6375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十、罚款金额(元):6375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4-11-29十二、处罚机关:沙坡头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