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卫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卫财罚【2024】8号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供应商二、行政相对人名称:宁夏卓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卫财罚【2024】8号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第(三)项“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和第(五)项“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规定六、违法事实:当事人在“中卫市公共实训基地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活动中,帮助宁夏宏博共创科贸有限公司谋求中标,为其参与的二标段投标项目陪标。两家公司均参加了本项目投标,并对项目报价进行协商。七、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八、行政处罚类型:罚款九、处罚内容:罚款0.99927万元十、罚款金额(元):9992.7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4-12-03十二、处罚机关:中卫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