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原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固财罚【2024】17号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采购单位二、行政相对人名称:固原市教育体育局三、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固财罚【2024】17号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六、违法事实:(一)本项目采购内容有智慧黑板、电脑、桌椅、餐具灶具、体育设施用品、乐器、高低床、高压灭菌设备、制氧机、书籍等200多项的货物。其中有高压灭菌设备、制氧机等医疗设备、书籍。你单位未根据采购项目的采购要求,要求参与投标供应商在资格条件中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二)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中“书籍”的技术要求为“科技类、思政类、法制类、文学类”“3000册”,该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采购需求不明确,也没有对采购标的进行价格预测,不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等内容和标准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预算”。(三)本项目采购的智慧黑板、校园人脸库平台两项只占总预算金额不足8%。但在“评审因素和标准”中设置智慧黑板和人脸库系统的“功能演示”15分,占总分的15%,显失公平,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守信原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内容中“八门更衣柜”的技术参数要求“天之瑞,规格...”;“档案柜”的技术参数要求“1.引用全台德国先进的机械加工技术设备,融合中国科技五金之乡先进的生产工艺...”、“2.采用德国先进的二氧化碳焊接制作加工工艺设备,所有焊接件焊缝均匀...”、“4.管件冲件采用台湾自动喷涂线进行先进的表面处理...”“二、技术参数3.本产品采用中国上海宝钢冷轧板...表面经处理,热固性粉末喷涂(中美合资环保型塑粉杜邦华佳,可保持十年不褪色)”,该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七、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八、行政处罚类型:警告,罚款九、处罚内容: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十、罚款金额(元):5000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4-11-18十二、处罚机关:固原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