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惠农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惠财罚【2024】01号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供应商二、行政相对人名称:宁夏培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三、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财罚【2024】01号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六、违法事实:在参加此项目政府采购过程中,宁夏培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和宁夏鑫悦茂商贸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办理投标签到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均为同一人,以上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七、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五)项规定。八、行政处罚类型:警告,罚款九、处罚内容:对宁夏培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7500.00元(柒仟伍佰元整)的罚款,并给予警告的处理决定。十、罚款金额(元):7500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4-10-18十二、处罚机关:石嘴山市惠农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