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财政局:灵武市多措并举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灵武市多措并举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结合本地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市财政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旨在打造规范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明确信息公开责任。
一方面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公开责任,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更正事项、终止公告、单一来源审核公示、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和验收结果等信息,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公开;另一方面明确财政部门信息公开责任,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由财政部门负责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管理。
引导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要求公布本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执行过程信息、合同备案、绩效评价、履约验收信息、资金及时支付等情况,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同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完整、准确。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
加大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将信息公开情况作为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和对采购人、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通过专项检查、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