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利通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吴利财罚(2024)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4-08-27 00:00:00

吴忠利通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吴利财罚(2024)4号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专家二、行政相对人名称:何艳萍三、行政相对人类别:自然人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吴利财罚(2024)4号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六、违法事实: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评审。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八、行政处罚类型:警告,罚款九、处罚内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十、罚款金额(元):2000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4-08-26十二、处罚机关:吴忠利通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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