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固财罚〔2024〕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4-06-25 00:00:00

固原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固财罚〔2024〕9号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供应商二、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东尚嘉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三、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固财罚〔2024〕9号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六、违法事实: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七、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八、行政处罚类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九、处罚内容:罚款13.2万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十、罚款金额(元):132000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4-06-22十二、处罚机关:固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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