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减四增”持续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4-05-27 00:00:00

“四减四增”持续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四减四增”持续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贺兰县财政局积极致力于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加快推动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多措并举促进贺兰县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

“减门槛”“增便利”,激发中小企业新活力。贺兰县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以预算份额预留、价格评审优惠、信息公开透明等为抓手,将预算预留比例从30%提标至40%,价格评审优惠下限从8%提标至10%,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实现在线发布采购公告、电子开标、电子评标、不见面开标、采购结果确认、合同公示等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降低了供应商交易成本,缩短采购程序,节约采购时间。

“减负担”“增动力”,积蓄市场主体新动能。贺兰县鼓励信用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要求不得随意设置并收取法定以外的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减轻企业交易成本;同时,鼓励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实行政府采购合同资金预付,按照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70%的预付比例,进一步缓解中标成交供应商运营压力和交易成本。加大“政采贷”业务宣传推广力度,搭建银企沟通桥梁,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利率优惠的融资服务,目前已发放“政采贷”达4301万元。

“减流程”“增效率”,优化采购活动新速度。过由原采购计划审核流程,调整为由各采购人上报采购计划后自行备案流程,简化政府采购流程,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整合资源,有效节约政府采购的时间成本,实现审核、备案等业务“一网通办”,不断促进政府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减风险”“增效益”,营造良好发展新环境。贺兰县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效益,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政府采购全过程,通过构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等,推动各主体在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确定、项目评审、合同履约管理、绩效评价等环节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及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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