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加减乘除”法 答好“优化营商环境”题
用好“加减乘除”法,答好“优化营商环境”题
吴忠市财政局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打出政府采购“加减乘除”措施组合拳,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着力营造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在公开上做“加法”,阳光采购规范运行。
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19〕654号)精神,督促采购单位认真落实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坚持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目标导向,实行采购意向、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六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方便各类经营主体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二是在流程上做
“减
法
”
,轻装上阵增添活力。
降低交易成本,为企业松绑减负,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用承诺制”,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仅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在评审时认定其中小企业身份,享受价格优惠政策。注重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免收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对未参与宁夏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等级均视为A级。三是在政策上做“乘法”,政策叠加激发动力。
严格落实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同时将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具体方案和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四是在问题上做
“除
法
”
,破除壁垒保障公平。
破除地方保护、隐性门槛,努力消除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我局集中开展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违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消除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类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下一步,吴忠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在保障公平竞争权、降低交易成本、优化办事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下功夫,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