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固财罚〔2024〕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4-02-03 00:00:00

固原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固财罚〔2024〕4号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供应商二、行政相对人名称:西吉县惠都商贸有限公司三、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固财罚〔2024〕4号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六、违法事实:借用企业资质,且委托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八、行政处罚类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九、处罚内容:罚款17185.77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十、罚款金额(元):17185.77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4-02-02十二、处罚机关:固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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