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公告中宁财罚[2024]01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4-01-15 00:00:00

中宁县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公告中宁财罚[2024]01号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采购单位二、行政相对人名称:中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三、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四、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中宁财罚[2024]01号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七十八条第(六)规定“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的”规定的情形。六、违法事实:2023年5月19日本项目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采购人中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在开标过程中,因报名签到的供应商宁夏福善事业有限公司被踢出不见面开标大厅,有效投标供应商有4家,符合法律规定开标情形下,采购人中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在未查明原因,有效废标的证据不确定的情况下,仅考虑报名签到供应商宁夏福善事业有限公司的诉求,怀疑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出现问题,作出了本项目废标决定,擅自终止本次采购活动。该决定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废标情形。七、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七十八条规定八、行政处理类型:警告九、处理内容:对中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给予警告处理的决定。责令采购人中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强化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采购的能力和水平,且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强化采购档案资料的归档审查管理。十、处理决定日期:2024-01-12十一、处理机关:中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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