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平罗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平财函〔2023〕7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3-11-30 00:00:00

石嘴山市平罗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平财函〔2023〕75号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供应商二、行政相对人名称:平罗县鑫泽苗木有限公司三、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平财函〔2023〕75号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六、违法事实:平罗县鑫泽苗木有限公司在参加此项目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联系人员与平罗县天沐苗木有限公司为同一人,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七、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八、行政处罚类型:罚款九、处罚内容:处以5934.2元(中标价的10‰)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十、罚款金额(元):5934.20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3-11-27十二、处罚机关:石嘴山市平罗县财政局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