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海财罚发〔2023〕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3-11-24 00:00:00

海原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海财罚发〔2023〕5号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供应商二、行政相对人名称:宁夏汇义川科技有限公司三、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财罚发〔2023〕5号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关于“供应商相互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情形的恶意串通行为的情形。六、违法事实:该项目投标单位宁夏汇义川科技有限公司和甘肃天润嘉城商贸有限公司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同时相互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七、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八、行政处罚类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九、处罚内容:宁夏汇义川科技有限公司处以8500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十、罚款金额(元):8500.00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3-11-24十二、处罚机关:海原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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