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泾源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泾财罚〔2022〕45号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供应商二、行政相对人名称:宁夏旅游演艺有限公司三、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泾财罚〔2022〕45号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六、违法事实:在参与投标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1年度“送戏下乡”惠民文艺演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与银川艺术剧院有限公司存在MAC地址(物理地址)相同,均为4CEDFB6474E2,硬盘号、CPU号、主板号和投标软件工具识别号均相同。七、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二项、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八、行政处罚类型:通报批评,罚款九、处罚内容: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5800.00元(大写:伍仟捌佰元整)2.对你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十、罚款金额(元):5800.00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2-12-15十二、处罚机关:泾源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