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吴财罚〔2023〕1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023-08-03 00:00:00

吴忠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吴财罚〔2023〕10号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代理机构二、行政相对人名称:宁夏天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吴财罚〔2023〕10号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的规定。六、违法事实:在“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智能仿真婴儿实训室采购项目(二次)(2021NCZ(WZ)002536)”中,评审因素分值明显与评审因素权重不匹配。评标方法和标准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全面且合理,理解与分析到位,针对性和可行性高的得11-16分;方案内容有偏差,针对性和可行性偏低的得5-9分;方案内容不完全满足本次项目技术需求及内容,或有重大缺失的得1-4分;不提供不得分”。七、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七)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八、行政处罚类型:警告,罚款九、处罚内容:决定对代理机构宁夏天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十、罚款金额(元):2000.00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3-03-16十二、处罚机关:吴忠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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