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择优选取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意见建议的公告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不断提升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强化代理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促进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2〕16号)要求,我厅草拟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择优选取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5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电子邮箱:2272521785@qq.com
联系方式:0951-5069348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择优选取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