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原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海财罚发〔2023〕1号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采购单位二、行政相对人名称:海原县教育与体育局三、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财罚发〔2023〕1号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规定的情形六、违法事实: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七、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八、行政处罚类型:警告,罚款九、处罚内容:对海原县教育与体育局给予警告,处罚款10000元十、罚款金额(元):10000.00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3-03-24十二、处罚机关:海原县财政局 |